原帖由 中和大熊 於 2007-5-22 23:09 發表 伏大"開開玩笑.希望別介意. 這種狀況實在是對方有持無恐.欺負你人單勢孤.換做誰也昰先閃再說.不然誰知道等會還會搞出什麼康. 毛起來.搞不好還叫你釣具留下.去幫他買兩瓶酒.那不暈倒.所以你還是做了明智的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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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伏而泰 於 2007-5-22 22:22 發表 她們5人來時.已帶有酒意.上岸後 其中一人又去買酒..還是先閃人為妙
原帖由 qazspoon 於 2007-5-23 00:34 發表 上岸後可以報警阿... 警察局嗎.我要報案.XXX方位有5名醉漢.喝了酒在大聲喧嘩有械鬥的疑慮.請過去了解一下.以免發生不測意外 順便把他們的機車汽車XXXX..... ...
原帖由 伏而泰 於 2007-5-23 00:53 發表 她們是從水庫上游來到阿姆坪附近釣場挫魚的.也不知他們機車.汽車在哪 要不然正如鬼大說的.給他們xxxx
原帖由 洋蔥頭 於 2007-5-23 08:43 發表 掯.... 不跟我說.... 說了我馬上到現場用石頭丟他.... 用我的童子尿 洩他滿臉..... 欺人太甚了....
原帖由 伏而泰 於 2007-5-23 00:15 發表 那天看到同胞盧小小.說真的很想跟他們幹起來 但..心想..還是作罷了
原帖由 林口廖仔 於 2007-5-23 09:16 發表 不不不 要用心 一次除根
原帖由 伏而泰 於 2007-5-23 09:23 發表 說到根...更離僕.她們毫無忌諱的在你不遠處尿給人看..更無品
原帖由 林口廖仔 於 2007-5-23 09:26 發表 抱歉ㄋ!沒跟你一起去! 不然就可以玩死他們
原帖由 qazspoon 於 2007-5-23 01:04 發表 儘量不跟他們正面衝突~ 報警是比較好的作法 不然下次遇到可以CALL釣聯同學一起去玩.. 棒打老虎雞吃蟲
原帖由 伏而泰 於 2007-5-23 09:35 發表 不知她們書讀到哪裡去了.
原帖由 林口廖仔 於 2007-5-23 09:38 發表 在牠們的卡滋ㄆ一ㄤ上
原帖由 321蓮花 於 2007-5-23 08:32 發表 恭喜~恭喜 有好慷也沒啾一下
原帖由 阿勝 於 2007-5-23 09:48 發表 我也遇過喝酒很"盧"的釣友,我跟我同學和牠們在火花邊緣 我同學差一點拿架竿標牠們 後來忍下來~收竿~可是從竹林上來看到牠們一群小鬼的摩托車 馬上重釣具箱拿出修釣竿用的3秒膠把牠們的鑰匙孔全部餵 ...
原帖由 林口廖仔 於 2007-5-23 09:51 發表 哇~~~~~~這麼含蓄唷?ㄏㄏ
原帖由 伏而泰 於 2007-5-23 09:55 發表 機車車下水比較好吼
原帖由 林口廖仔 於 2007-5-23 09:57 發表 不是啦.是煞車線把它剪到剩三條細絲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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