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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胖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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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必要這樣搞阿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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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於 2009-7-23 07:42:35 | 只看該作者


胖大  真有你ㄉ...輪胎都被刺破ㄌ 還能夠逃離現場 沒被水警逮到 ( j" [, s" ]* T9 L2 [% @9 ?
你也教教小第ㄅ......... J+ B/ r' F0 V* |# [
還有 刺破胖大輪胎的人真是鼠輩..見不得光 上不了檯面...& S) j1 H/ G, N! u
胖大 要不你去把附近所有釣魚的人車子輪胎都刺破..一定可以刺到兇手的車...$ D& ~7 |" G* ~  L1 I+ n
寧可錯殺100 不可放過......單純建議  雖然是餿主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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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發表於 2009-7-23 07:53:19 | 只看該作者
有這麼可惡的釣友喔~幫你詛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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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樓主| 發表於 2009-7-23 08:00:54 | 只看該作者

希望事情到此為止

謝謝各位釣友的仗義執言,但阿胖不願冤冤相報。說實在的,阿胖只希望事件到此落幕,釣友不要再搞阿胖的車了,山路上會翻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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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表於 2009-7-23 10:26:0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3# 的帖子

大家都只是愛釣魚~~有必要這樣嗎??胖胖大我們會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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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發表於 2009-7-23 11:16:12 | 只看該作者


釣個魚有必要搞成這樣嗎??做人光明正大點..有問題當面說..禁區當然就要靜靜的..搞臭了大家都沒好處..破壞人家車子是鼠輩沒種無恥的行為. :ufish9 .荒郊野嶺出事你能負責嗎??就如同冷大說的..不問交情..只看對錯..你有本事就把地買下來..誰都沒法說什麼..想在公家地方佔地為王.幹那沒有LP的無恥的事..那乾脆就搞臭大家都不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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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發表於 2009-7-23 11:46:14 | 只看該作者
刺輪怪客別在搞了喔!!對彼此並無好處,搞臭大家都不要去,倒是真的.所以大家和平相處,釣魚是休閒,何必這樣. :unfish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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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發表於 2009-7-23 14:16:2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taiwan69122 於 2009-7-23 01:10 發表
+ A2 j3 ]/ _, S這幫人常常出現會去的還不就是那幾個 由其那個釣個魚聊個天 滿口三字經的那群人 一整晚聽你在那幹幹叫,別以為我們不知道是誰在搞鬼 不然別人也不會開口閉口都是你們!! 你們這樣對阿胖對嗎?要不然大家都不要去了 還是 ...

8 h& i& a- W" z) \& C2 j" O( H7 f我也贊成把照片po出來  讓大家認識認識這些小人  這種事都做的出來  真是可惡到極點  小心阿  老天爺有長眼睛的
5 K2 r7 s9 g% n7 U( Z胖大 真是替你的愛車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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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發表於 2009-7-23 14:36:35 | 只看該作者
<P>我是覺得PO出來好了</P>
( U% t7 `7 g. Q<P>&nbsp;</P>
1 ?. C6 @& o  d/ i<P>有時候我也會去綠色大池塘釣魚</P>6 O, T9 |4 a3 O. D2 e# K0 P& `) q
<P>&nbsp;</P>7 r5 B0 U8 ~- J6 L9 y
<P>讓大家認識一下這些垃圾</P>
1 q: d2 ^  ]: c<P>&nbsp;</P>
; D: ?2 u# ?1 s, l4 @! D0 t- d% D<P>唾棄ˋ鄙視他們</P># c% ^2 S" w: Z9 ?5 q% j; _% m5 {
<P>&nbsp;</P>
( z% A' C9 k  B- j<P>用團體的力量來制衡這些廢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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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發表於 2009-7-23 16:25:2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7# 的帖子

嗯~雖然一再的公怖釣點、釣況對許多在地長期經營的釣友是種威脅、困擾.....但刺破他人車子輪胎一事...未免也做的太過份了~從釣點往返公路的路上並不好走......萬一真出了什麼狀況相信只會讓釣點被操的更兇(上了媒體之後..當官的誓必捉的更嚴)做這種損人不利己的事....何苦來哉!.....小弟也傾向小陳大公怖這些人的車號及照片~讓大家有所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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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發表於 2009-7-23 16:31:19 | 只看該作者


建議胖大以後若他們再搞你----就立刻報警處理---不過要先把釣具藏好 ----白道搞完再來就是-----檯面下處理 ----這些白癡俗子----不知道山路爆胎會翻車----真是混蛋到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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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發表於 2009-7-23 17:06:45 | 只看該作者
那種人渣..要響應大家唾棄他...大力的贊成PO他的照片出來.車牌號碼也PO出來...
0 ^7 |5 k1 g# m7 i6 P; I相信他也會得到應有的回報的... :ufish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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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發表於 2009-7-23 17:46:05 | 只看該作者
要公佈一下照片...免得有人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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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發表於 2009-7-23 18:51:22 | 只看該作者
這種狗雜碎~
1 T7 Q8 I: L( h- ?3 x還是公佈出來比較好~以免有第2個受害者~& ?+ W5 ~8 O9 [; v/ y) l/ v
比我們南部的卒仔還要卒仔~嘴巴罵三字經~沒代表比較厲害喔~
# K+ x5 b4 i* j- q胖大~我們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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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發表於 2009-7-23 21:34:36 | 只看該作者
我也認為把那些刺客的照片貼出來比較好.
4 K6 I, ?; o) M/ M; f" w) k我也常跑綠色大塘.
3 Z0 h' Q- x5 b8 W+ f如果輪胎被刺破的話我真的會哭出來.
# F. g* t/ l; F! }; ~何況我還是兩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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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發表於 2009-7-23 22:36:20 | 只看該作者
po出來~~是不要讓大家被受害/ z7 U8 L$ O5 I* r: d& i, [
不過要確定不然會被告妨害名譽  c) v: u3 B8 r& C4 l/ M- c! N) p
報警比較洽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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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樓主| 發表於 2009-7-24 02:31:09 | 只看該作者

大頭鰱還是要釣的

<P>阿胖想說大頭鰱還是要釣的</P>+ C% _9 `, X% O  Q7 F- a
<P>&nbsp;</P>
' I; _" ^( R( b8 K<P>只是以後會轉換釣點</P>
) {/ H* S( n: k! ^- a<P>&nbsp;</P>2 D8 T& e. V9 U+ p
<P>各位也請盡量避免去那個釣點吧</P>
" j; y" O/ I5 H# a4 V<P>&nbsp;</P>$ y& T5 H+ W. S  M  D. [% l4 I
<P>沒必要為了釣魚與人結怨</P>
1 y) L3 Z5 C6 \<P>&nbsp;</P>6 l2 C( Y4 E1 @1 m) U  r' j
<P>謝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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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發表於 2009-7-24 03:15:07 | 只看該作者
如果是我會再犧牲四各輪子 - _6 @3 o( \5 I  B. ?
我會找抹水果日報的人依起去
- y$ ?2 F1 M  F' u0 z: o當成一篇新聞來報導3 p  K. W" w& A. J5 S
把事情鬧大讓警察阿貝要吃案也不行
  r0 J, `5 i( `- s% }! m順便封池0 e% ^- W2 ]4 w% L
事在人為你以為搓破人家的輪子就很強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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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發表於 2009-7-24 11:45:42 | 只看該作者
這些人和飆仔一樣,只顧自己爽別人擋路就撞死他,只能說是"廢物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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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發表於 2009-7-24 16:54:36 | 只看該作者
胖大..您真是個有修養滴小孩,不過為了釣魚刺輪胎真的是很爛很爛滴人,修養其實不適用在這種人渣身上,該要怎做就要怎做...也希望各位大大若是知道確定是哪些人不彷公告天下,讓大家抵制他們,也順便防範這種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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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發表於 2009-7-24 21:21:16 | 只看該作者
把牠們PO出來吧  雖然我沒去那個池塘釣魚  但很想看看這些垃圾是長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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