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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河川人人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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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08-3-27 20:12:4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今天下午去辦完事情閒來無事順道繞到新店溪15-16去觀水色.結果看到有人在棒苓阿
2 W% N/ A( x; n. F9 X' Q4 {4 r8 Q5 u我在河岸對面向他吆喊..匿尚....你這樣已經違法.結果他看了我一眼不理我.此時.我拿出手機和像機再度大聲向他說:你到底要不要把網子收起來.不然我請警察過來...他才說:要收了.我足足站在那裡10分鐘看他將網子收起才離開.* f4 Q! ^9 q  L& y
也許我很雞婆.說不定哪天跟人起衝突招來不測.但我覺得保護河川.不再是政府相關部門的事.只要做對的事.就算犧牲也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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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發表於 2008-12-1 16:22:59 | 只看該作者
:manto17: :manto17: :manto17: :manto17: 我在想  狗是改不了吃屎的 # l# w3 p: X- K* J
# n+ T9 {/ ^* V  X9 c1 H
我還認為 那位匿桑 說不定你走後又回去放苓仔了
6 N( w/ \8 ~& F
8 }4 P7 t. B7 e8 A& G$ ~# J: \, M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有良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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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發表於 2008-12-1 16:08:45 | 只看該作者
感謝大大「獅吼功」阻止了阿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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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發表於 2008-11-30 22:18:26 | 只看該作者
水喔     謝謝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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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發表於 2008-5-31 00:16:23 | 只看該作者


不能吃的魚 網不用錢,拿去賣可賺錢 ,真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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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發表於 2008-4-4 20:15:26 | 只看該作者
這些人也真奇怪! f* e8 c& Q& P2 S, {+ a* y# g( y
不能吃的魚也要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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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發表於 2008-4-3 19:21:37 | 只看該作者
做的好 人人有責 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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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樓主| 發表於 2008-4-3 14:35:2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ellison 於 2008-4-2 23:17 發表
$ {; y) g1 C5 Q% j7 y0 S- G7 L2 G像你這樣的人越來越少拉~要好好跟你學習才是,
" K) K% r. k' C那天第一次見到你,跟你聊一下而已.有空我會常過去釣,希望有機會見面
1 R/ O& |9 ~) N5 [* ]% H
5 }  b% v- i8 }3 J7 u" X
ellison很高興認識您.有機會大家一起釣魚喇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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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發表於 2008-4-2 23:17:30 | 只看該作者

見義勇為~感動

像你這樣的人越來越少拉~要好好跟你學習才是,
* ~' g3 s7 A' F, b. N/ \那天第一次見到你,跟你聊一下而已.有空我會常過去釣,希望有機會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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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發表於 2008-3-29 11:39:1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勳 的帖子



哇勒~越講越恐怖~5 D, U/ a1 u, ~4 U, T+ m" v* O) K
沒辦法ㄚ~
7 \; |: Q6 B3 O8 ~; V: S: o這就是台灣人~/ ]2 _9 q# V  y. y7 |- }  d
生態只有一次~還要這樣搞~
1 ^% i8 Z8 |' E; e+ \/ U9 ^1 H想必那些人也認為~  y1 p3 a. }6 i* F: Z
我也只能活一次ㄚ!!!!
$ Y" {: E9 S5 V, Z% N) P" N7 k' F$ n, F  {; n" T! v7 R/ S4 [4 `' l
[ 本帖最後由 噗~ 於 2008-3-29 11:4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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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發表於 2008-3-29 07:18:17 | 只看該作者
社會上就是要多像你這種有正義的人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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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發表於 2008-3-28 23:35:1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噗~ 於 2008-3-28 21:56 發表 ! ]8 J$ ~1 V4 B7 m: B
我都交代我媽了....
7 z* R2 @$ I; q" _1 P淡水魚我不吃...9 x7 A! m6 l; g
一看到淡水魚就會想到新店溪...

+ G& \( E0 v0 h  y( {
4 x! y- I8 k9 V- Y% E
' N# o/ `5 D- I  Y" j( l/ b你可別忘了  這些有污染的水  最後都是流到大海裡" q$ ]( _, O9 C* w$ g- Q
3 y6 S% q4 O% i7 b  j* N% x9 U
而且集結了 不只新店溪.淡水河阿 基隆河阿
% W' X" ]6 S1 Q2 F  m+ {% @, g2 C/ s( ^, j" x$ @* \7 R3 n  n6 L8 }
甚至是....世界各國的有的沒的 想像起來 就像一鍋 雜燴湯7 c# Y& V1 V6 [. T* K

) j5 a8 u% I# T% L) ]7 E) x
+ l- V: E6 f% r: J5 _這樣你不就連海水的魚也都不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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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發表於 2008-3-28 21:56:34 | 只看該作者
我都交代我媽了....
% z6 Z6 W$ ]5 M7 X淡水魚我不吃...
: t+ X' a( y/ I1 N$ _# y一看到淡水魚就會想到新店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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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發表於 2008-3-28 20:23:40 | 只看該作者
艾....真沒良心
$ e3 T$ R; q2 h! Z2 o很有可能賣給不知情的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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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發表於 2008-3-28 19:24:0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8# 的帖子

一樣米養百樣人啦,什麼樣的人都有啦,他覺得它抓的就是它的你管的著嘛,能趕則趕.能嚇則嚇罷了,真要弄到叫警察來我看警察也不見的會裡這種鳥事,它又不是愛釣魚的人它哪裡管你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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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發表於 2008-3-28 19:17:28 | 只看該作者
這個阿伯也真(白目)不知道他網魚有何目的??如果說:是要拿去賣的!這樣的魚可以吃嗎???我是覺得要把這件事情說給電視媒體知道!!!可是又怕會照成人民的(恐慌)這十餘架也會跌.魚也會沒人敢買!!!!真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L :L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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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發表於 2008-3-28 16:22:40 | 只看該作者
向你致上最敬禮  推推推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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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發表於 2008-3-28 13:43:2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polo 於 2008-3-27 20:12 發表
; \; w: |" H5 K3 C% u2 Y. Z今天下午去辦完事情閒來無事順道繞到新店溪15-16去觀水色.結果看到有人在棒苓阿
) I) k5 r  k8 W* m" e* B4 x我在河岸對面向他吆喊..匿尚....你這樣已經違法.結果他看了我一眼不理我.此時.我拿出手機和像機再度大聲向他說:你到底要不要把網子收 ...
7 ?- a9 s8 M" h
檢討本土溪流生物多樣性降低的原因,首推棲息地的破壞與干擾。為能充分保護與利用水生生物資源,先進國家多制定法律,推動更具生態保育思維的水利工程技術,改善水域棲息環境,設立魚類繁養殖場,以塑造優良的環境與豐富的魚類資源,提供民眾進行親水、遊憩與垂釣活動,並運用使用者付費觀念下如納稅指定項目捐款、垂釣證照等收益,進行水生生物資源的保育與復育計畫(包括垂釣魚種與非經濟性魚種)、維持長期生態研究、或經營管理的經費,使喜好各異的民眾都有公平享受此自然資源的機會。 ; }8 |6 i+ R$ D9 C( r0 R
目前在台灣對溪流環境與水生生物生態習性的調查,不僅有其必要性,更有一定的迫切行。必要性來自於許多生態上的訊息,是經營管理計畫中重要的依據。例如水生生物的成長速度、生殖季長短、或遷徙的習性,在在影響棲息地維護及復舊等工作的規劃。至於其迫切性,則來自溪流環境品質的快速惡化,伴隨水利工程的施作,使水生生物的保育工作,更存在時程上的壓力。然棲地維護或復舊工作的成敗,往往卻繫於生態學者、工程專家或經營管理者對焦點物種生態習性的瞭解程度。顯然,溪流環境與生物多樣性的維護,亟待跨領域的合作,同時有賴政府與在地居民力量的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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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發表於 2008-3-28 13:29:1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polo 於 2008-3-28 09:10 發表
7 p: I7 a. n: o# e! v7 \3 m/ e5 J1 l& e6 G# s+ ^: m% e; I

8 p! h- s6 I* S紅中.拍勢..你釣上來的這尾我忘了量長度 ...重量11.9斤  
6 p; Q7 @% N8 Z6 ?  k! ^2 ?
這P巨鯉~~~少說也有70cm
# S( f6 {% I  R) d* R先前釣過5斤多ㄉ呆呆就有58公分ㄌ~更何況11.9斤ㄉ~~~~利害唷!!/ T# K0 z* Z/ I* i$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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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發表於 2008-3-28 13:26:25 | 只看該作者
優良楷模!!....是說那魚也不能吃....網那要幹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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