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聯合國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熱搜: 活動
查看: 783|回復: 2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2009/02/12公園釣魚 觸竊盜罪遭逮(釣友小心囉)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09-2-22 16:51:5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09/02/22 轉載自雅虎奇摩1 w# A2 I. s+ X( j4 I. P
不能亂抓!公園釣魚 觸竊盜罪遭逮 嚇壞釣客
3 G0 A" W8 b& R0 D 更新日期:2009/02/22 13:11 社會中心/屏東報導 + m8 c& X% g" c% w* N
3 I9 q7 F; }3 ?8 q
公園裡的魚不能亂釣!因為這是偷竊行為,屏東市一名黃姓男子到公園池畔釣魚,他不知道魚隻是屬於公物,所以釣魚是偷竊行為,員警據報到場將黃姓男子依竊盜現行犯逮捕送辦,把他嚇壞了。
' _6 n. o! V7 X+ N9 T5 }8 @) r+ R: {8 o" u
公園水池內的吳郭魚和錦鯉每一隻都是又大又肥,為了防止有民眾垂釣,縣府特別豎立一塊告示牌,但是一名黃姓男子來到公園,卻沒看到池畔旁的告示牌,帶了魚線就直接園池畔釣魚,這樣的舉動立刻被警方依竊盜現行犯逮捕。
9 a5 N, R1 |5 y/ h0 d9 j4 H2 b2 v1 t9 j, V) ?( m, F9 y2 l
黃姓男子不知道在公園內釣魚會觸法,強調自己只是把魚釣上岸後,再放回池中,他擔心會留下前科,被帶到派出所時一直向警方求情,但由於魚隻都養在縣管公園裡,所以魚都是屬於公物,男子被員警目擊在公園裡釣魚,的確觸法。
/ G* Y# S, |3 E  j$ m. z' _  B, z- Y3 V' R
派出所員警指出,「我們派出所也是有接到偷釣魚報案的困擾,平常大部分第一次我們都會勸導,勸導如果不聽,那當然我們是依法處理。」
3 j& z6 T) U) f$ W; T4 E* O+ W
7 Z  i4 H8 V4 g$ X: \6 K黃姓男子聲稱不知情才會帶魚線去釣魚,不過像他這樣情形已經不是先例,附近遊客希望縣府能夠想想辦法,以免再有不知情的民眾誤觸法網。(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林稚惠)
( V+ l5 H, Q3 O' c! O7 p& t( R0 |( n- _0 _! z
唉!雖然有人檢舉就一定要查,但是這些父母官有必要搞到這麼正式嗎?現場勸導,若有不聽將釣具沒收就好是不是呢?
& q' m3 \# \* ?( ^多花一點心思去查案,不要只辦一些不痛不癢的案子。
$ p4 |! W5 Z$ S0 c4 h- x下次釣魚前一定要小心哦,不要惹上官司。趕緊提醒我爸爸去。
分享到Facebook
2#
發表於 2009-2-22 19:01:07 | 只看該作者
如果可以~~應該判他勞動服務~~不要給他判刑拉~~前科~~不好混口飯吃ㄟ
分享到Facebook
3#
發表於 2009-2-23 16:40:52 | 只看該作者
據了解該男子好像不是去釣魚的) ]* i" G# J" S* R; b% M
,而是看到魚很多,一時興起用繩子綁麵包,硬生生的讓魚吃進去,然後再把魚拉起來水面,您想想看這樣豈不是太殘忍了,所以經由民眾的反應,警察才以這樣的名義逮捕他
分享到Facebook

手機版|廣告刊登|釣魚聯合國

GMT+8, 2025-11-17 02:11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