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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碧潭一帶或其他內陸水域流刺網魚有法可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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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07-4-2 18:46:1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一直納悶究竟碧潭一帶或其他內陸水域流刺網魚有法可管嗎?是原則禁止例外許可還是原則許可例外禁止?有公告嗎?還是要讓我們釣友來發起響應給主管單位(風管所、市公所、縣府)?還是早就有法令了呢?誠意請教對這方面有了解的前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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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樓主| 發表於 2007-4-2 19:13:07 | 只看該作者
新店溪乾淨水域最後就剩下青潭堰以下到秀朗橋以上短短供大台北釣人從事正當休閒釣魚活動,台北縣市從政的長官及民代大人们,請您們好好正視這個問題,除了努力改善水質防治污染之外,還有就是不要讓少數自私的人拿流刺網補魚去破壞那僅存的寶貴釣場,請手上握有公權力的長官大人们,不要輕易默視我們廣大釣客、店家、廠商及所形成連帶廣大賴以生存的市場,這將影響一張張實質上在選舉時的選票流向啊!
: d+ x6 {, w- A( g* J二十一世紀的大臺北釣友们,我們要向我們的政府合理要求擁有不受流刺網濫漁破壞且水質尚可的休閒垂釣水域,這是我們的權利!相信這不單是大台北的問題也一直是全台灣的問題。該是我們要求執政者主動拿出辦法的時候了。不能永遠只讓我們釣友自生自滅、望網探息,請更請重視我們釣友手中這一張張的選票。相信只要您有拿出好辦法,釣友们在大咬欣慰之餘,一定會感謝地把寶貴的一票投給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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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07-4-2 19:29:39 | 只看該作者
推推推!!!!
( D8 z: P6 h1 T7 W  A流刺網實在是趕盡殺絕,大小通吃,對生態影響太大了!9 O  v& D& c2 W5 \9 N! a/ F( C# U
& M5 z  I! W4 r5 l  Y
大家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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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樓主| 發表於 2007-4-2 19:49:30 | 只看該作者
當然對極少數原賴以維生弱勢漁家,若不幸因此生計受損更要優先考量照顧,如納入巡溪員、清潔員、管理人員、釣具出租....,甚或許發照讓他們可提供溪邊簡易零售遊客的機會,至於純粹偶而拿流刺網補魚投機者則完全禁止,長期下來正當釣遊活動才能賴以發揚,而我等廣大釣友才不至於望著美麗水域手握釣具,然後與流刺宵小者大眼瞪小眼心中無奈或幹聲連連....( ^+ ]1 _3 }3 y1 K7 L3 ]
; W& m- G7 f8 s; B. L1 Z" n- }
[ 本帖最後由 釣大魚 於 2007-4-2 19:5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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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07-4-3 08:13:05 | 只看該作者


污染這麼嚴重,魚抓回去吃嗎? 不要命$ Y1 f: V* S7 J  J
- E8 b3 |0 D0 d( E3 S2 t! o7 L
拿去賣嗎? 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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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07-4-3 08:59:1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釣大魚 於 2007-4-2 18:46 發表
* {9 M5 D' Z: ~; n! ^- H一直納悶究竟碧潭一帶或其他內陸水域流刺網魚有法可管嗎?是原則禁止例外許可還是原則許可例外禁止?有公告嗎?還是要讓我們釣友來發起響應給主管單位(風管所、市公所、縣府)?還是早就有法令了呢?誠意請教對這方面有了解的前 ...
& ]* x* L7 h8 A+ C. ?4 _
6 M) s1 N7 @% ^! C/ r; l
$ I9 F9 v+ Z- q
碧潭一帶網魚的人都是三斤半夜偷網的) Q0 M: o, ?2 y
像小偷一樣 還有碧潭橋頭下 天娥船的業者
8 ^/ e# O" @( t( O0 s# V6 \  Q( n會開動力船 固定去放網 猶如漁民一樣
4 x0 n! R' X5 ]6 W! \$ i所以 碧潭的大魚很少 剩下 一些小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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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樓主| 發表於 2007-4-3 16:17:47 | 只看該作者
究竟碧潭一帶或其他內陸水域流刺網魚有法可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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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07-4-3 17:31:49 | 只看該作者
當然是有法可管+ [! z) x4 r; Y- ^
只是看相關單位有無去管9 k7 m8 s/ Y) Y. {
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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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樓主| 發表於 2007-4-3 22:37:58 | 只看該作者
因為有聽過曾有人被檢舉後警察帶回到派出所後因無法管理故不了了之,所以我們釣友必定得同時清楚法源依據,且必要時辛苦地督促或提醒公權力執行人員,故釣友们有誰是內行人告訴我們釣友们法令規定到底是那一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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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2007-4-4 08:48:4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釣大魚 於 2007-4-2 18:46 發表
, S: J% [* v7 ?" ~% j一直納悶究竟碧潭一帶或其他內陸水域流刺網魚有法可管嗎?是原則禁止例外許可還是原則許可例外禁止?有公告嗎?還是要讓我們釣友來發起響應給主管單位(風管所、市公所、縣府)?還是早就有法令了呢?誠意請教對這方面有了解的前 ...

; d5 a: S5 U( Z. \$ z6 v
, e0 x7 u5 T, U  `* h: k; f0 }/ c% W
剛剛查了一下: S/ L) p% ]4 {

, d  u5 h* B: l  l, @3 S6 q野生動物保護法http://trail.forest.gov.tw/SigInfo/SigInfo02.htm
& N) k5 o$ [& g* Z  w; ?+ D
$ Z2 @( Y; U. ]  ~% R; e) j% d$ s5 Z" C2 Z" V; `4 u# c
第19條裡面有規定不可網魚詳細如下:/ [% _& M3 a$ Y- a( [
% `4 G0 h' L: h1 e, m
! ^& B$ F! d2 @

& ]  {4 H- `: f3 q: X- O' [$ Y& Y' h- \0 L7 y: w0 E
第十九條 獵捕野生動物,不得以下列方法為之:
! H- W8 t" s5 `1 D
, N, q* R; }5 T9 C6 @一、使用炸藥或其他爆裂物。, o3 C) ?! W2 N5 b$ n6 }
二、使用毒物。
5 O' D$ P; X, ?& l2 d0 b三、使用電氣、麻醉物或麻痺之方法。8 `; b5 k8 Y  ]% U1 Z" ?% p
四、架設網具& ^% }( [- ]. V' J
五、使用獵槍以外之其他種類槍械。
) `; c/ g" w! b: v六、使用陷阱、獸鋏或特殊獵捕工具。) `$ c; X) J# \# c/ A+ i
七、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方法。
8 K  H2 J7 O- r4 k  V$ i& M% |* J. C( {  ?1 P未經許可擅自設置網具、陷阱、獸鋏或其他獵具,主管機關得逕予拆除並銷毀之。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不得規避、拒絕或妨礙。
7 [# b1 g, Z+ Z' D- W; f, M% U4 I8 j5 F
[ 本帖最後由 fashing 於 2007-4-4 08:5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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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2007-4-4 09:01:24 |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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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2007-4-4 09:18:07 | 只看該作者
釣魚不算是陷阱
0 a' ]$ K) {5 u4 V' L5 q3 ^: b; f聚續釣吧5 S6 c% G! O5 c6 g6 O( I2 _9 ^
但不可---架設網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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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樓主| 發表於 2007-4-4 11:55:05 | 只看該作者
1.最好該水域能明顯有主管機關公告禁止流刺網魚的規定,是最好而且那樣會更有明確罰則。3 t$ w, z8 J" R- v4 x
2.再來就是我們釣友不斷在主管單位(風管所、市公所、縣府)的公開電子網路媒體,直接請教清楚法源依據或要求公告禁止流刺網魚的規定。0 E* |( w3 s! I% E7 ~
3.有了依據後,再來必要時辛苦地督促或提醒公權力執行人員,並才能時時打電話110有效報案(不要直接打派出所)讓他們110直接下命令比較有效!
, O: j/ F' Q+ _  t   V! K# b+ `* }1 B' _
然而前提是倒底該水域主管機構有沒有依母法如野保法、水利法、林業法或漁業法等等作限制該處流刺網之行為,因為這才是最關鍵的,) l% Q8 b& j5 f% Y
有沒有在主管單位的釣友大大大大,你嘛幫幫忙多指導指導明路畢竟我們是外行!
6 m* v: S/ {: ~4 [
* q) g! |6 O0 a, M4 u/ v[ 本帖最後由 釣大魚 於 2007-4-4 12:0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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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樓主| 發表於 2007-4-4 12:25:04 | 只看該作者
謝謝fashing釣友野保法19條第4款,請釣友先背起來至少讓我們釣友可以大聲些,其次還是覺得2 r4 }. h3 V" a; G
1.最好該水域能明顯有主管機關公告禁止流刺網魚的規定,是最好而且那樣會更有明確罰則。
" Z* u# F0 k0 l3 y5 X# {2.再來就是我們釣友不斷在主管單位(風管所、市公所、縣府)的公開電子網路媒體,直接請教清楚法源依據或要求公告禁止流刺網魚的規定。
, M+ i$ F4 R9 e& \' v& ?3.有了依據後,再來必要時辛苦地督促或提醒公權力執行人員,並才能時時打電話110有效報案(不要直接打派出所)讓他們110直接下命令比較有效!, H  l8 ^5 d3 M

( T  Z7 ]2 f% ~7 C. d+ N8 y然而前提是倒底該水域主管機構有沒有依母法如野保法、水利法、林業法或漁業法等等作限制該處流刺網之行為,因為這才是最關鍵的,1 w7 M: C5 ^1 S  u* X, S
有沒有在主管單位的大大或其他專家大大们,拜託幫幫忙多指導指導畢竟我們是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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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2007-4-4 14:42:0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風情 於 2007-4-4 09:18 發表2 i1 D2 R' f! h# r
釣魚不算是陷阱% \7 e" K& W" Q; l
聚續釣吧$ [: }/ {5 K- @2 p( x9 z8 y# A
但不可---架設網具
; ?! Z! ?2 v1 y1 _2 E% M  G( q
所以不可以用撈網~~~釣到魚不能用網袋裝~~~~~直接丟進冰箱或塑膠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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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2007-4-4 18:26:3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p298253 於 2007-4-4 14:42 發表
- l# a: [$ Y+ h9 M+ `  p! m; r" s+ X: b$ O1 Q
所以不可以用撈網~~~釣到魚不能用網袋裝~~~~~直接丟進冰箱或塑膠袋~~~

  G' D5 i# \4 `. T  y- o7 m7 `1 i" r6 v. T& M8 e
阿德大大
6 s$ H  a' h; v不是這樣啦) D8 G) r; G/ P% q; @* P9 d
涵義應該是不得在水中架設網具捕魚或架設網具抓鳥類才對吧0 J7 G$ @# {; W# n4 ~# R# t
這樣才不致應響---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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