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 主旨:公告本縣關西鎮轄內四寮溪流域實施護漁保育措施,期間嚴禁使用任何方式(含垂釣)獵捕水產動物,以確保河川生態資源之永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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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護漁期間:自101年1月1日起至103年12月31日止為期三年。
7 A: m* h# J# J' r9 S二、範圍:關西鎮四寮溪崇德橋以上大竹坑以下。 ) X6 O* M: _( g0 C. c% ~5 `, |4 [
三、護漁期間嚴禁使用任何方式(含垂釣)獵捕水產動物,如有違反將依漁業法第65條規定查處。(漁業法第65條:違反主管機關依第44條第4款所為之公告事項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 d; T0 s$ I0 ^2 ~ k, t$ q0 q
四、前述第一項及第二項護漁期間及範圍得視實際需要或保育成效,予以適度延長或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