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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NDY阿中 於 2007-6-11 04:05 發表 & [0 M0 e+ Q6 M, R; I
這就是真理阿4 `5 n! a* V- z9 q% s
這篇文章實在太貼切了
G6 g, r. z1 R9 e8 ], U反觀一堆人都還不懂
{( t, ?0 J; }3 W天天只知道po些魚屍漁獲而沾沾自喜0 Q5 F1 A( v& W' A
一堆人看到魚屍也不知道在那興奮啥的回應這, k' D$ [7 `! h% `
惡性循環慢慢abcd就出現了
$ S4 F9 f" m5 Q* q看到電毒網的就自以為清高的在哪叫罵
8 X/ e3 @; g- x6 u溪釣區的黃金 ...
5 s: h) Q' U: K花蓮蝦王的文我看了在看,深表贊同,也有所感觸,現今的釣者真的是需要多看看這篇文章,我和平在此向花蓮蝦王大大說一聲辛苦了。
! o) S' a" ^& F9 z) |0 Z5 }ㄚ中大大你講的好像有一點黑龍轉桌喔,用花蓮蝦王講的一句;魚(只帶想吃的不多帶,不然就放生)跟你講的好像意思差很多喔!PO魚屍PO漁獲個人認解要一樣嗎!有人帶3條可能是因為這樣就夠了,如果家中份子多的呢!還是朋友小酌的話呢!難道3條公家吃嗎!另外你提起回文的大大們看到魚屍漁獲量,指責他們在興奮甚麼,也不妥吧,人家回文是禮貌上,你這樣全部買單也不是很理智,另外我相信溪釣的人當場看到電毒網心中的不愉快不用我陳述,大家心知肚明,你怎麼會形容好像狗吠火車一樣,說批評電毒網的人是自命清高在亂叫亂罵!. _) l: e. ]+ M
我本身吃多少帶多少,剩下二話不說放掉,像花蓮蝦王說的,放在冰箱沒吃也會壞掉,你看我PO的於是不是很少有石斑溪哥,因為我只吃苦花,所以我當場放了,期碼魚可以回到溪裡療傷,不至死掉!$ {5 |- a4 O3 _% G: f5 S
就事論事我還是給花蓮蝦王一個贊同,有心啦,打字也是會累的。2 [. ]# s* @0 C9 W7 E* \( m
ㄚ中大你有你的自由,我有我的自由,以不做人身攻擊為原則,也讓站上好管理,要不然看到魚貨回文的以後會有壓力!共同勉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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