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聯合國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熱搜: 活動
查看: 1334|回復: 15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公園裡的魚不能亂釣(轉貼)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09-2-22 21:49:1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公園裡的魚不能亂釣!因為這是偷竊行為,屏東市一名黃姓男子到公園池畔釣魚,他不知道魚隻是屬於公物,所以釣魚是偷竊行為,員警據報到場將黃姓男子依竊盜現行犯逮捕送辦,把他嚇壞了。
- U0 K9 Z2 _$ Z, |8 W: d
/ l4 \9 `& ^6 ?( s8 h7 {0 u/ d1 C4 o% }6 Q
公園水池內的吳郭魚和錦鯉每一隻都是又大又肥,為了防止有民眾垂釣,縣府特別豎立一塊告示牌,但是一名黃姓男子來到公園,卻沒看到池畔旁的告示牌,帶了魚線就直接園池畔釣魚,這樣的舉動立刻被警方依竊盜現行犯逮捕。
# M; E) G# O3 A% \0 g- F' g6 t4 F
$ T5 s+ d' B& d2 {! }( b, E黃姓男子不知道在公園內釣魚會觸法,強調自己只是把魚釣上岸後,再放回池中,他擔心會留下前科,被帶到派出所時一直向警方求情,但由於魚隻都養在縣管公園裡,所以魚都是屬於公物,男子被員警目擊在公園裡釣魚,的確觸法。
$ P5 {& L& _5 S: Z9 |0 T6 \
7 ~; x* X& @# ]4 i0 ^- @3 C9 F* h: P$ \: n. p4 ~0 T1 O6 ]
派出所員警指出,「我們派出所也是有接到偷釣魚報案的困擾,平常大部分第一次我們都會勸導,勸導如果不聽,那當然我們是依法處理。」' `5 C: i$ W; U) _4 P
* h* n' S1 c2 M! v9 p. {0 `
黃姓男子聲稱不知情才會帶魚線去釣魚,不過像他這樣情形已經不是先例,附近遊客希望縣府能夠想想辦法,以免再有不知情的民眾誤觸法網
分享到Facebook
2#
發表於 2009-2-22 22:23:44 | 只看該作者
還好我不住屏東~ㄏㄏㄏ 分享
分享到Facebook
3#
發表於 2009-2-22 22:55:12 | 只看該作者
還好我也是@@台南公園可以釣唷~
分享到Facebook
4#
發表於 2009-2-22 22:58:39 | 只看該作者
奇怪~!~~
1 t, N& I& y+ \5 b( ~" O- f釣起來有放回去,怎麼會是竊盜ㄋ?
分享到Facebook
5#
發表於 2009-2-22 23:22:17 | 只看該作者


真有這回事 6 \; b7 \$ z2 }8 C& C
下次要小心看了~! }# R/ b3 p, q- f; m2 v- `
以前在北部沒地方釣,都跑去公園釣說.........
分享到Facebook
6#
發表於 2009-2-23 00:46:03 | 只看該作者
真是好險~還好我都沒去公園釣魚嚇死囉
分享到Facebook
7#
發表於 2009-2-23 12:32:58 | 只看該作者
本案重點在於警察有無先規勸或警告/開警告單.# v3 l; K" U" r# q1 K7 G  {- ]( J
) f. B3 i- I  ]( h: R; L. W& r
縱使有牌告禁止釣魚,在執行上也不可一律移送.蠻幹.
" z; Y! N4 _  i8 x' M: m) G! R  y% ?9 ]( `- F
如果有先勸導,仍置之不理,自找的沒話說.9 o2 Z' O. |* P3 P$ l+ L- p4 `( n
5 a  C/ `9 S+ F
反之,太扯了.
分享到Facebook
8#
發表於 2009-2-25 22:50:13 | 只看該作者
可怕可怕要小心喔~~
分享到Facebook
9#
發表於 2009-2-26 17:06:10 | 只看該作者
可憐喔~~只會欺負釣魚人.魚都沒下網...唉..
7 l; T, X6 Y0 F$ e5 o' q可憐的弱勢族群...馬先生您偶而也該釣個魚休閒休閒阿
# s9 _( I6 J2 N2 m; w不要就只會跑步...........
分享到Facebook
10#
發表於 2009-2-26 17:18:54 | 只看該作者


好險阿~~我都不曾在公園裡釣過魚~~
分享到Facebook
11#
發表於 2009-2-28 00:07:50 | 只看該作者
公園釣魚阿,好懷念以前在台中公園釣爽爽,啥魚都有,還因為看過一隻銀帶  L9 ?0 t' n! F
一直研究如何釣他,而去敗一隻路亞竿
! K  t& g5 w+ @+ [8 c& y1 }不過都成為過去了,現在公園好像都不能釣魚說
分享到Facebook
12#
發表於 2009-2-28 14:53:5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EDLU2259 於 2009-2-23 12:32 發表 - r6 T+ J& F0 r2 c
本案重點在於警察有無先規勸或警告/開警告單.
" I1 f# U7 y2 T% }+ K* k; A+ m
" T- V' c$ r9 j' J! i+ H3 d縱使有牌告禁止釣魚,在執行上也不可一律移送.蠻幹.
- i( S8 e( ?: `" m( |* Z
" h8 I2 L# F0 n/ i8 i. X如果有先勸導,仍置之不理,自找的沒話說.
2 s1 P- W* T' m# X. Q* h
* N2 p$ B/ {% w' f" O反之,太扯了. ...

; Z' v' s' M% m3 X) x+1- \" G+ S% s3 X& Q# E& w
注意--「我們派出所也是有接到偷釣魚報案的困擾,平常大部分第一次我們都會勸導,勸導如果不聽,那當然我們是依法處理。」
" e$ |& p5 R1 O: o) g& O/ S" [這應該是釣者的不對囉!!!
分享到Facebook
13#
發表於 2009-3-1 01:18:12 | 只看該作者
釣魚前先看看是否可釣.才不會荷包失血
分享到Facebook
14#
發表於 2009-3-2 13:12:4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 的帖子

謝謝大大提醒
! ^1 V3 @  W/ b6 h" v現在 釣魚 都心驚膽颤的4 \" w* S" ~. x: `
好像釣魚的人 都是二等公民依樣
$ x& J* ^$ u% v4 V( o><
分享到Facebook
15#
發表於 2009-3-5 06:42:09 | 只看該作者
警察根本就是看心情在做事...1 g( j3 b( u3 x
看了這新聞就很心情不好...E04
分享到Facebook
16#
發表於 2009-3-10 00:11:08 | 只看該作者
謝分享
分享到Facebook

手機版|廣告刊登|釣魚聯合國

GMT+8, 2025-9-25 08:21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